被判有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要求是什么
时间:2022-08-09 18:27:40 阅读:95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如果发现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对此,北京刑事律师在下文为您具体解答有关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具体有哪些假释要求。
被判有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要求是什么
具体假释要求如下所述:
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有期徒刑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还有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郑重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