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13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申报时间和申报条件、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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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13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申报时间和申报条件、流程指南

时间:2022-06-28 15:38:11 阅读:140
2022年湖北省13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申报时间和申报条件、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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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13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申报适用范围:
国家级 适用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湖北省13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申报时间
2022-04-13 至 2022-06-30
湖北省13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科研院所等组成的联合体。
(二)申报主体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三)申报主体应当具备推进标准应用试点建设的专职标准化团队或人员,具有实施标准应用的基础设施。
(四)申报主体已开展相关智能制造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等标准)应用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五)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标准应用经验。
湖北省13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申报办理流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行文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并将加盖地方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效公章的《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邮寄至应用试点工作支撑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
推荐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标准化工作基础条件好、标准应用成效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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