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条件程序及认定时间、流程指南
时间:2022-06-20 19:21:15 阅读:123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条件程序及认定时间、流程指南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条件程序及认定时间、流程等内容整理如下,想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指导说明。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0551-65300586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条件
(一)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口径的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四个档次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二)申报企业为江夏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江夏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统纳税。
(三)不支持范围
1、企业从进入江夏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平台以来,在其它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上述同等规模档次的不享受本次奖励;
2、企业在主营业务收入满足条件但不能申报奖励情况:一是由一家企业拆分为两个及以上企业,拆分后的新企业在拆分当年首次超过以上档次;二是由两个及以上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合并后的新企业在合并当年低于合并前企业档次。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程序材料
(一)网上申报。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智慧科经”平台公开。申报企业在“智慧科经”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参与申报。
(二)提交资料。
1、《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2、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推荐函;
3、企业需提供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承诺函(见附件3);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5、企业进规以来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的月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和年度财务状况两张表;
6、企业进规以来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各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时间
(三)集中上报方式和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1日在武汉市江夏区“智慧科经”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纸质资料(胶装)一式二份于7月20号前经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区科经局工业经济发展科。
(四)项目初审。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审核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不予推荐。
(五)第三方机构审核。区科经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集中审核。
(六)网上公示。对通过审核的奖励资金经区科经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七)上报审批。最后综合审核确定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对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后,组织资金拨付。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条件程序及认定时间、流程等内容整理如下,想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指导说明。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0551-65300586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条件
(一)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口径的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四个档次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二)申报企业为江夏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江夏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统纳税。
(三)不支持范围
1、企业从进入江夏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平台以来,在其它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上述同等规模档次的不享受本次奖励;
2、企业在主营业务收入满足条件但不能申报奖励情况:一是由一家企业拆分为两个及以上企业,拆分后的新企业在拆分当年首次超过以上档次;二是由两个及以上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合并后的新企业在合并当年低于合并前企业档次。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程序材料
(一)网上申报。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智慧科经”平台公开。申报企业在“智慧科经”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参与申报。
(二)提交资料。
1、《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2、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推荐函;
3、企业需提供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承诺函(见附件3);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5、企业进规以来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的月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和年度财务状况两张表;
6、企业进规以来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各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时间
(三)集中上报方式和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1日在武汉市江夏区“智慧科经”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纸质资料(胶装)一式二份于7月20号前经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区科经局工业经济发展科。
(四)项目初审。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审核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不予推荐。
(五)第三方机构审核。区科经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集中审核。
(六)网上公示。对通过审核的奖励资金经区科经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七)上报审批。最后综合审核确定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对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后,组织资金拨付。
郑重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