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时间材料及认定条件、流程指南
时间:2022-06-20 19:18:05 阅读:140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时间材料及认定条件、流程指南
2022年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政策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该项目申报时间材料及认定条件、流程等内容,想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指导说明。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0551-65300586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申报条件
1.拥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知识产权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近两年专利电子申请达到95%以上;
4.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2021年和2022年知识产权申请量5件以上(含5件,包括商标和专利);
5.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材料
1.合肥市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申请表(企业填写附件2,高校和科研院所填写附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2.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材料后进行初审,并排序推荐,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和《合肥市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申报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各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要求
1.2022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管理规范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2.企业有5人以上完成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的线上学习,取得学习证明 。
3.贯标认证机构从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推荐名单中自行选择。
4.企业当年完成1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仅包括商标和专利),融资金额需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时间程序
1. 9月1日开始接收备案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胶装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统一排序推荐,于9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汇总表、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汇总报送市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沿河路11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11室)。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由分管领导主抓,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指导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2022年底前通过认证,获得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
2.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完成市局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年度任务。
2022年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政策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该项目申报时间材料及认定条件、流程等内容,想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指导说明。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0551-65300586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申报条件
1.拥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知识产权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近两年专利电子申请达到95%以上;
4.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2021年和2022年知识产权申请量5件以上(含5件,包括商标和专利);
5.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材料
1.合肥市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申请表(企业填写附件2,高校和科研院所填写附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2.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材料后进行初审,并排序推荐,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和《合肥市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申报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各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要求
1.2022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管理规范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2.企业有5人以上完成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的线上学习,取得学习证明 。
3.贯标认证机构从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推荐名单中自行选择。
4.企业当年完成1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仅包括商标和专利),融资金额需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时间程序
1. 9月1日开始接收备案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胶装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统一排序推荐,于9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汇总表、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汇总报送市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沿河路11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11室)。
申报合肥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由分管领导主抓,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指导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2022年底前通过认证,获得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
2.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完成市局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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