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申报!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材料流程及补助奖励政策说明
时间:2022-02-25 15:18:03 阅读:196
抓紧申报!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材料流程及补助奖励政策说明
抓紧时间申报!第六届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材料流程及补助奖励政政策汇总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免费咨询以下专人指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0551-65300586
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时间
(一)申报企业应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企业申报意向表(附件1)报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以下简称评审办)。
(二)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园区)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评审办。
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庐江县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所有材料需如实填写,纸质版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电子版一式两份(U盘),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条件
(一)申报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庐江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2.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制度并运行3年以上,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
3.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县内领先地位,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4.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明显,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发展型企业建设;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获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7.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8.获得镇政府、园区或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政策;
2.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3.最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
4.最近3年内在国家、省、市、县级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有不合格记录或违法行为,或因组织责任导致较大质量问题有效投诉的;
5.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6.近3年内有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奖励补贴
县政府向对获奖企业颁发证书、奖牌,给予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县政府质量奖的奖金主要用于获奖企业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等,不得挪作它用。
县政府质量奖的奖励经费和评审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作为当年县政府质量奖奖金和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抓紧时间申报!第六届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材料流程及补助奖励政政策汇总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免费咨询以下专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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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时间
(一)申报企业应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企业申报意向表(附件1)报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以下简称评审办)。
(二)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园区)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评审办。
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庐江县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所有材料需如实填写,纸质版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电子版一式两份(U盘),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条件
(一)申报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庐江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2.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制度并运行3年以上,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
3.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县内领先地位,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4.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明显,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发展型企业建设;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获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7.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8.获得镇政府、园区或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政策;
2.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3.最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
4.最近3年内在国家、省、市、县级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有不合格记录或违法行为,或因组织责任导致较大质量问题有效投诉的;
5.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6.近3年内有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奖励补贴
县政府向对获奖企业颁发证书、奖牌,给予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县政府质量奖的奖金主要用于获奖企业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等,不得挪作它用。
县政府质量奖的奖励经费和评审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作为当年县政府质量奖奖金和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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