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培育拟入库403家!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认定补贴条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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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培育拟入库403家!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认定补贴条件说明

时间:2021-10-21 10:52:12 阅读:287
高企培育拟入库403家!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认定补贴条件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经经企业申报、专家评估、地方推荐等程序,现对2021年度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入库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共有403家!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认定补贴条件要求,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卧涛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9 9550 (可加v)/ 0551 6530 0586
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认定补贴奖励
(一)培育奖励。对库内企业,按每一纳税年度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20万元(当年已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除外)。
(二)申报奖励。库内新企业,首次完成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申报,给予3万元奖励;入省库后首次完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按申报纳税年度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20万元;未申报省入库但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认定,按上述标准一次性补齐申报奖励。
库内到期高企首次重新申报给予3万元奖励。
(三)入省库配套奖励。经认定进入江苏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5万元。
(四)认定奖励。按《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太政发〔2017〕45号)执行,首次认定奖励10万元,再次认定奖励5万元。
(三)强化考核通报。定期通报高企培育情况,并纳入年度考核,形成市镇合力、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高企培育工作机制。各镇(区)应强化主体意识,出台高企培育配套政策,集成有效资源,加强政策引导、优化服务举措,全力培育壮大本区域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四)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型企业的宣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浓厚氛围。
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认定条件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苏州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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