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
时间:2021-08-17 11:15:25 阅读:16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号令,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及专家论证进行总结如下
一、方案编制
1、实行施工总承包,专项施工计划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如果将2、的危险工程分包出去,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商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编制审核
1、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章
2、和加盖执业印章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实施。
若分包3、危险工程,分包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分包商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专家论证
对于1、,境内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施施工总承包,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议。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经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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