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巡回法庭的司法责任制改革)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
昨天(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带领全国人大课题组召开了关于人民法院解决上海“执行难”工作的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出席了会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小芸报告了上海市法院困难工作的基本解决办法。两年多来,上海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1.58万件,结案40.7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301余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9.88%。
根据最高法院今年上半年的排名,上海法院的实际执行率、法定期限内的结案率、平均执行案件时间均为关键指标位列全国第一。
目前,上海正在深化执行制度改革,推进裁决执行权与执行权分离。全市所有三级法院都设立了行政审判庭,实现了执行与审判的分离,充分发挥了行政监督的作用。建立法官主导的办案新团队模式。推行“1+X+1”,即由1名执行长(由入额法官担任)+若干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名执行司法警察组成的执行办案团队。
曹建明充分肯定了上海法院在解决执行困难工作中所做的辛勤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绩。他说,上海是推进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本解决实施困难的重点地区之一。市委高度重视,各方积极参与。综合管理和实施难点基本形成,并在不断完善;全市三级法院继续开展专项行动,力度大,成效显著,形成了不少新鲜经验;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
曹建明强调,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人民法院要坚持政治和历史责任,在基本解决执行困难的关键阶段,扎实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和公正。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和制度优势,协调各方力量,调动各方资源,形成解决实施困难的强大合力。要找出实施困难的症结,坚持综合政策,齐心协力完善实施的长效机制。要加强行政队伍的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诚信和法治意识,深化社会各界在实施工作中的理解、支持和合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人大要发挥应有的作用,督促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贡献。
尹指出,全国人大专门研究小组将派团来上海调研指导工作,对推动上海基本解决“实施困难”将起到积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关于加强人大监督的要求,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城市建设的部署,认真做好上海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继续推动和支持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为人民伸张正义的理念,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有效解决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问题。
常委会委员、监督审判委员会副主任,常委会委员、监督审判委员会委员冼铁科,代表陈景英、朱参加了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