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对论文的评语(评价别人的学术论文范文)
这个“双一流”大学的两篇硕士论文发现有问题!导师正在处理!
5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2019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样结果及处理意见。硕士学位论文《论不当得利返还范围之界定》和《大学生校园分期消费市场发展的研究》被认定为“问题论文”,共发表10篇无保留意见的论文。
根据相关通知,2019年下半年,学校将对2018-2019年的学术论文进行抽查。2018-2019学年博士学位论文149篇,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的15%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送审博士学位论文22篇,其中法学博士学位论文17篇,其他学科博士学位论文5篇;按5%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硕士学位论文共2288篇,送审硕士学位论文114篇,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58篇,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56篇。共评选出136篇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
经送审与增评,2篇硕士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合格率98.53%。共有10篇论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占全部送审论文的7.35%,其中博士学位论文6篇,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3篇,专业硕士学位论文1篇。
有问题的学位论文和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论文列表如下:
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院校和导师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其中,民商经济法学院“有问题的论文”——教师李先东老师在2021-2022学年停止指导各类研究生;MBA教育中心齐勇先生在2020-2023三个学年停止接收和指导新硕士研究生,原因是他所督导的论文中有两篇“问题论文”和一篇意见不合格,不允许授予学院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导师、先进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不允许评为“优秀”;恢复招生后,2年内不得接收和指导新的定向研究生;同时,研究生院警告平庸先生。民商经济法学院和商学院认真分析评价意见,找出原因,限期整改。整改报告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将报送研究生院备案。《论文》获得的
《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专家意见》表明,根据《论不当得利返还范围之界定》出具的一份无保留意见,在内容上,作者堆砌了更多的材料,但未能做出实质性的论证,未能有效地得出作者自己的观点。另外,在学术严谨性方面,作者的引用非常不严谨。比如作者引用的《孙中山:《民法债编总论》,法制出版社,2006年,第152页》就是一个明显的错误;再比如,作者引用了《崔伟:《民法典》编译视角下我国不当得利返还制度比较研究》,《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7期。”但据审稿人介绍,《天水师范学院学报》并没有“七号”,该刊于2016年第四期。
另一个无保留意见说,论文虽然收集使用了一定的材料,层次明确,但范围和主题没有在很大范围内统一,整体结构严重不合理。在形式上,很多重要概念的表达是不可预知的,很难成为合格的毕业论文。
根据《大学生校园分期消费市场发展的研究》发布的无保留意见,论文不正确,题目是“市场开发”,而论文的内容和框架并不是为了解决“市场开发”的问题。研究论文的内容是没有意义的。根据另一个无保留意见,42个参考文献中有4个看不到任何文档。严重违规的情况极其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