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合同(学校食堂承包合同书范本)
赤溪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公告
一、投标条件
受浙江鸿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对所需的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承包招标项目.采用随机选择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相关事宜如下:
二.项目概述和投标范围
1.招标内容:食堂承包(详见食堂承包管理方案);
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详见食堂合同管理计划。
3、预算金额:120000元/年(本预算金额为固定金额,包括投标牵头人及所有员工的工资(承包早、中、晚三餐);五险一金;节假日奖金及补助;煤气、纸巾等必需品;食用盐、味精、酱油等相关调味品;锅碗瓢盆、洗洁精、牙签、垃圾袋等日常损耗品等),(大米、食用油、水、电由业主甲供,不含在本预算金额内)请各承包人充分考虑承包事项的各项风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2年以上餐饮行业或食堂承包工作经验(报名时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有3名以上食堂工作人员,并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带原件备查)。
四.收购食堂合同管理方案
4.1任何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3日向浙江尹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上江社区47号楼1单元202室)登记,领取食堂合同管理计划。
4.2.注册时,请提交:
(1)投标负责人及所有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工作单位的原工作证明。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提交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名: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苍南农商银行赤溪支行
银行帐户:2310 0000 3265 8520 0002 0
(1)各投标人在转账(汇款)时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汇款)的时差风险。
(2)存款应按规定独立汇出,不得捆绑汇出多个项目或科目存款;否则,会计室将作为错误的汇款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无息退还;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会议后5天内无息退还。
不及物动词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16日9:30;
2.开标地点: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1号楼4楼会议室;
3.本项目招标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邀请招标负责人参加在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银行回执,查验。举行的开标会议
4.业主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以及参加本次开标会议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联系信息
招标人: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尹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传真:/
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浙江尹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