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工伤法律援助)
如何识别员工工伤事故?去哪里报销?
如果工人在用人单位和工作时间因工受伤,那么我们应该将其认定为工伤。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处理,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和赔偿。
用户咨询:
一名员工上班时嘴巴发炎了。现在他已经去医院了。我该怎么办?
公司报销医药费还是报工伤是社保局认可的?我们公司已经交了保险。
也没多少钱。估计一百块钱,因为公司规定1000元以上必须申报,1000元以下自愿申报。如果我知道申报的流程,如果不申报,公司会给他报销医药费吗?
不需要住院。也不影响生活,只是口腔有点炎症。找财务报销是他的发票吗?还是什么?
首华律师事务所徐永平律师回答:
那肯定需要公司承担医药费,员工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受伤,员工没有理由承担医药费。既然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为什么不参加呢?你担心高冒险率吗?公司明年工伤保险费会增加?
徐永平律师分析: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治疗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受伤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要求补正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核需要,对意外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鉴定与诊断
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结论作为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未作出结论期间,应当中止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