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浦实验小学学生校服设计、制作招标公告
时间:2021-06-10 09:26:58 阅读:385
南京市江浦实验小学学生校服设计、制作招标公告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风采,本着面料好、款式新、质量高、价格合理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质量的基本要求,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经征询校务委员会同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学生校服实行公开统一招标。
一、招标原则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公示的原则,尊重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二、总体要求
校服设计能够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符合学生的日常学习、活动需要,款式设计清新,穿着舒适,简洁大方,能充分体现学生的精神风貌、时代气息和儿童特点。布料质量和安全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面料优质、透气、轻便、有弹性;颜色正,不褪色,不变形。制作工序严谨,工艺精良,物美价廉。同时能体现我校的文化元素,如校徽、logo、文字等,投标单位在保持原有三套校服(春秋正装四件套、夏装、冬装冲锋衣)的基础上,自主设计增加一套运动款式校服。
三、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服装生产企业(或工厂),具有服装生产资格,必须为独立法人,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通过当年工商年审。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至少3年以上的校服中标资质年限。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设计和生产能力,确保按时交货。
4.投标单位具备较好的诚信基础和优良的售后服务。
5.投标单位中标后,在不影响价格和面料质量的前提下,应满足我校对校服式样细节、颜色搭配等方面提出的修改要求。
6.中标单位供货的校服应与中标确定的样服完全一致,如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负。
四、招标程序
1.报名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2时至5时到我校新综合楼四楼悦风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开标时间定于2021年6月17日上午8时(开标地点:新综合楼四楼悦风室)。
2.报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实验小学(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8号)
联系人:顾 垚 联系电话:1**********
刘老师 联系电话:1**********
徐老师 联系电话:1**********
3.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企业基本情况书面介绍或宣传图册,质量保证书、服务承诺书。如由代理人代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家委会安排专人对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登记,并将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单位名单报浦口区教学仪器站。
5.投标:投标时,投标单位要携带我校现款春秋款、夏款、冬款(冲锋衣)及自主设计的一款运动校服和1个塑料模特,样服内外不得标注含有生产厂家及其他学校的文字、图标等信息,塑料模特上不得含有任何文字和图标信息。
投标单位须达3家及以上,如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由家长委员会委员直接与投标单位议价。
6.评标:评标前,由投标单位代表现场抽取样服编号,学校统一发放口取纸,由投标单位代表填写编号、面料成分和价格,并粘贴在样服上,随后由学校工作人员将样服送至评选地点摆放好。样服编号所属投标单位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评标由校务委员会参与,并在投标单位监督下通知他们按时参加评标。评标采取由家委会投票方式进行,每位投标人填写全套样服编号,4套校服总价不变,原有款式不变,得票数第1名的样服为中标样衣。
中标样服确定后,再由家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对面料成分、样式细节、颜色搭配、标牌式样等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校服中标企业协商处理。
评标前,投标单位代表和评标人分开安置,不得对外联系;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安置室,确需离开安置室的须安排他人陪同;投标和评标双方人员不得靠近对方所在区域,不得相互接触、交流。如有违反,分别取消当事人投标或评标资格。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评标时,准许投标单位代表在远离评标人的指定位置现场监督,但不得喧哗,不得有干扰评标的言语和动作。
7.招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协商签订《校服供货合同》,同时,由我校负责将《校服供货合同》复印件报送浦口区教育局601室。
8.中标单位送交校服时,须同时提交市级以上法定质检部门出具的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五、违规处理
1.投标样服内外标注含有生产厂家或其他学校名称的文字、图标等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本次校服投标。
2.投标单位向我校相关人员请客送礼或在投标时弄虚作假、故意扰乱投标秩序的,取消其本次及今后参与我校校服投标资格。
3.中标单位以挂靠、委托、转包、分包、零工等形式生产校服的,终止其本次供货合同,取消其参与今后我校校服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违反《校服供货合同》有关条款的,按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存在以上违规情形的,我校将上报浦口区教学仪器站,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即同意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各项条款。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实验小学
2021年6月3日
详情查看:招标公告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风采,本着面料好、款式新、质量高、价格合理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质量的基本要求,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经征询校务委员会同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学生校服实行公开统一招标。
一、招标原则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公示的原则,尊重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二、总体要求
校服设计能够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符合学生的日常学习、活动需要,款式设计清新,穿着舒适,简洁大方,能充分体现学生的精神风貌、时代气息和儿童特点。布料质量和安全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面料优质、透气、轻便、有弹性;颜色正,不褪色,不变形。制作工序严谨,工艺精良,物美价廉。同时能体现我校的文化元素,如校徽、logo、文字等,投标单位在保持原有三套校服(春秋正装四件套、夏装、冬装冲锋衣)的基础上,自主设计增加一套运动款式校服。
三、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服装生产企业(或工厂),具有服装生产资格,必须为独立法人,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通过当年工商年审。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至少3年以上的校服中标资质年限。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设计和生产能力,确保按时交货。
4.投标单位具备较好的诚信基础和优良的售后服务。
5.投标单位中标后,在不影响价格和面料质量的前提下,应满足我校对校服式样细节、颜色搭配等方面提出的修改要求。
6.中标单位供货的校服应与中标确定的样服完全一致,如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负。
四、招标程序
1.报名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2时至5时到我校新综合楼四楼悦风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开标时间定于2021年6月17日上午8时(开标地点:新综合楼四楼悦风室)。
2.报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实验小学(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8号)
联系人:顾 垚 联系电话:1**********
刘老师 联系电话:1**********
徐老师 联系电话:1**********
3.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企业基本情况书面介绍或宣传图册,质量保证书、服务承诺书。如由代理人代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家委会安排专人对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登记,并将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单位名单报浦口区教学仪器站。
5.投标:投标时,投标单位要携带我校现款春秋款、夏款、冬款(冲锋衣)及自主设计的一款运动校服和1个塑料模特,样服内外不得标注含有生产厂家及其他学校的文字、图标等信息,塑料模特上不得含有任何文字和图标信息。
投标单位须达3家及以上,如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由家长委员会委员直接与投标单位议价。
6.评标:评标前,由投标单位代表现场抽取样服编号,学校统一发放口取纸,由投标单位代表填写编号、面料成分和价格,并粘贴在样服上,随后由学校工作人员将样服送至评选地点摆放好。样服编号所属投标单位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评标由校务委员会参与,并在投标单位监督下通知他们按时参加评标。评标采取由家委会投票方式进行,每位投标人填写全套样服编号,4套校服总价不变,原有款式不变,得票数第1名的样服为中标样衣。
中标样服确定后,再由家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对面料成分、样式细节、颜色搭配、标牌式样等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校服中标企业协商处理。
评标前,投标单位代表和评标人分开安置,不得对外联系;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安置室,确需离开安置室的须安排他人陪同;投标和评标双方人员不得靠近对方所在区域,不得相互接触、交流。如有违反,分别取消当事人投标或评标资格。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评标时,准许投标单位代表在远离评标人的指定位置现场监督,但不得喧哗,不得有干扰评标的言语和动作。
7.招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协商签订《校服供货合同》,同时,由我校负责将《校服供货合同》复印件报送浦口区教育局601室。
8.中标单位送交校服时,须同时提交市级以上法定质检部门出具的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五、违规处理
1.投标样服内外标注含有生产厂家或其他学校名称的文字、图标等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本次校服投标。
2.投标单位向我校相关人员请客送礼或在投标时弄虚作假、故意扰乱投标秩序的,取消其本次及今后参与我校校服投标资格。
3.中标单位以挂靠、委托、转包、分包、零工等形式生产校服的,终止其本次供货合同,取消其参与今后我校校服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违反《校服供货合同》有关条款的,按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存在以上违规情形的,我校将上报浦口区教学仪器站,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即同意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各项条款。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实验小学
2021年6月3日
详情查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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