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县区级疾控机构职业病监测设备采购
时间:2021-06-10 09:23:44 阅读:330
辽阳市县区级疾控机构职业病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县区级疾控机构职业病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21100020210300419
项目名称:辽阳市县区级疾控机构职业病监测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40万元
最高限价:140万元
采购需求:县区疾控机构职业病监测设备7组(包括低流量大气采样器5台、中流量大气采样器5台、高流量大气采样器5台、大流量采样器5台、低流量校准计1件、中流量校准计1件、高流量校准计1件、旋风式呼尘采样头4个、冲击式呼尘采样头4个、气压计1个、风速测定仪1台、WBGT测定仪1台、温湿度计2个、噪声测定仪1台、声校准器1台、个体噪声剂量计1个、紫外辐射测定仪1台、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1台、环境级X、γ辐射剂量(率)仪1台、个人剂量报警仪2台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扣除10%,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6月10日至 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8::00 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备注:须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Email(2723103633@qq.com),报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并电话向代理机构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辽阳市
联系方式: 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北哨街胜利路4号
联系方式: 0419-********
邮箱地址: 2*********@qq.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辽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82510060000181701000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海洋
电 话: 1**********
详情查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县区级疾控机构职业病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21100020210300419
项目名称:辽阳市县区级疾控机构职业病监测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40万元
最高限价:140万元
采购需求:县区疾控机构职业病监测设备7组(包括低流量大气采样器5台、中流量大气采样器5台、高流量大气采样器5台、大流量采样器5台、低流量校准计1件、中流量校准计1件、高流量校准计1件、旋风式呼尘采样头4个、冲击式呼尘采样头4个、气压计1个、风速测定仪1台、WBGT测定仪1台、温湿度计2个、噪声测定仪1台、声校准器1台、个体噪声剂量计1个、紫外辐射测定仪1台、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1台、环境级X、γ辐射剂量(率)仪1台、个人剂量报警仪2台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扣除10%,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6月10日至 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8::00 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备注:须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Email(2723103633@qq.com),报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并电话向代理机构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辽阳市
联系方式: 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北哨街胜利路4号
联系方式: 0419-********
邮箱地址: 2*********@qq.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辽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82510060000181701000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海洋
电 话: 1**********
详情查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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