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罚金未缴纳能否执行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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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罚金未缴纳能否执行唯一住房

时间:2022-09-30 11:23:00 阅读:108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法院的判决一般都会涉及到罚金、量刑等。罚金是法院对犯罪人判处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的一种,犯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那么,如果判处罚金未缴纳能否出售房屋呢?长宁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一、判处罚金未缴纳能否执行唯一住房
  犯罪人有多余的房产,法院有可能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拍卖多余的房产,拍卖款超过罚金的,多余部分返还被执行人;拍卖款不足部分,被执行人仍然应当缴纳。
  二、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以上就是关于判处罚金未缴纳能否出售房屋的相关知识,犯罪人应当依法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如犯罪人未及时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有权在发现又可以执行财产时随时追缴。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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