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打官司一定要在当地吗
时间:2022-09-02 18:50:31 阅读:92
离婚打官司一定要在当地吗?下面跟上海婚姻律师咨询一起来了解详细内容: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人所在地,但被告人所在地有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两种区别,所以并不一定是当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郑重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上一篇:逃税一百多万交罚金了还需要坐牢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