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否属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在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对被告人作出有罪的判决,依据实际案情判处相应的刑罚,有期徒刑是其中一种刑罚,那么缓刑是不是属有期徒刑?上海刑事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缓刑是否属有期徒刑
缓刑不是属于有期徒刑,缓刑是刑罚的一种特殊措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被判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首先,法院宣判时判处犯罪分子缓刑,意味着其将享受以下待遇:
1、不用立即执行刑罚;
2、可以过正常的社会生活;
3、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
所以,被判处缓刑的话,本质上是不用坐牢,所以具有很大的自由性。
其次,缓刑考验期内要遵守以下规定:
1、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
2、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
并且,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要受以下限制:
1、个人的活动情况,要定期报告;
2、个人的会客情况,要遵守规定;
3、个人的居住情况,要报经批准;
4、被判处附加刑的,要依法执行。
因此,虽然被判处缓刑,不用在固定场所服刑,但是要遵守相应的规定,个人的自由是有限制的。只有缓刑考验期满后,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即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有期徒刑,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处缓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