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时间:2022-07-16 21:34:27 阅读:106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如乙方但是人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我国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的问题,下面上海婚姻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我国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1、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协议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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