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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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时间:2022-07-16 21:34:27 阅读:106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如乙方但是人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我国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的问题,下面上海婚姻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我国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1、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协议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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