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坚持要做婚前财产公证还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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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坚持要做婚前财产公证还结婚吗

时间:2022-01-12 20:32:01 阅读:129

  结婚前,男女双方都会考虑对方的家庭出身、财产状况。随着房价高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婚前做个财产公证,以保证双方合理的权益,也有很多人无法接受这个感情上的不信任,那么男方家坚持要做婚前财产公证还结婚吗?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上海涉外离婚律师给出的具体意见。

  这个需要自己思考。

  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或者已经付了全部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3、婚前全款付了首付,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都是以男方名义签的,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

  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婚前财产公证,于理,先礼后兵公平公正;于情,伤害感情信任危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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