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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补助条件内容

2021年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始,项目申报时间截止12月31日,那么如果你想要申报文中所提及的项目的话,可以随时与卧涛科技小编咨询代办,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2021年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补助标准、申报时间流程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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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内容和环节
支持水产原良种场开展渔业保种,地方水产良种繁育(培育)场开展水产良种亲本更新。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原良种保种及亲本更新的相关支出。
二、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和条件
相城区范围内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优先扶持水产原良种场、省级良种繁育场、省级优势特色种苗中心。
三、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筛选实施主体,单个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原则上对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内实施的内容给予补助,且在此期间已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内容不予重复补助。已承担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尚未验收的单位不予支持。
四、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管理
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协作,建立健全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共同抓好项目执行管理,将项目和资金落实到“田间地头”。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严防骗取、套取项目资金,实施涉农资金管理的“阳光操作”。实施项目中期督查,对于不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或终止项目。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财政监督、主管部门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五、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工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及重点支持方向、范围、对象等,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各地在组织项目申报时,应将项目申报条件等进行广泛宣传;按照“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可考核”的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区级主管部门将组织技术、工程、财务和管理等方面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将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补助方式等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立项。
各镇(街道、区)在申报时需提供项目申报文本、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请参考附件),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1、申请书;
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文本;
3、2021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
4、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5、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种植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
6、涉及农用设施用地的审批材料;
7、《苏州市相城区农业农村信用承诺书》;
8、《社会法人信用查询结果》(到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
9、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就是2021年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申报细则了,有申报需求的江苏省各地市企业,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