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2021年申报时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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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2021年申报时间指南

时间:2021-09-15 11:13:52 阅读:272
2021年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申报开启了,那么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和申报时间等内容有哪些呢?想要申请2021年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的企业,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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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2021年度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相关要求。
二、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
1.企业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可按“苏州住建局官网—办事服务—其他事项—城乡建设—装配式建筑”的路径进入“苏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申报;提交要求的纸质材料和影像资料(详见附件)至项目属地住建部门进行初审。市属项目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提交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
2.属地初审推荐。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及其证明材料汇总后,书面报送至市住建局。
3.市级审核公布。市住建局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场核查,并将通过审核的示范项目情况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市住建局对审核通过的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向社会公布。
三、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申报时间其他事项
纸质和影像材料可现场提交或以邮寄的方式提交。申报日期自本文件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
上述就是2021年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申报条件要求等细则相关内容了,有相关申报疑问的,可以联系小编这边咨询。
附件:2021年度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示范类别
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装配化装修示范工程。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经建设单位同意申报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2.申报工程必须基本符合《江苏省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DB32/T 3753,以下简称《评定标准》)关于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化装修的基本要求。
3.申报工程已取得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办理施工证,施工工期不超过2年。工程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束或2020年10月15日后竣工。
4.申报主体应积极参与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配合重大科研工程开展相关研究示范、宣传推广,并进行成果总结。
(二)指标要求
1.装配式建筑工程
(1)按照《评定标准》计算,居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居住建筑原则上不低于20000平方米,公共建筑原则上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木结构建筑不低于1000平方米;
(3)在“苏州市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自我声明;
(4)采用BIM技术,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装配化装修工程
(1)居住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2)现场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内装部品部件进行现场组合安装。
(3)采用集成厨房、卫生间。
(三)重点支持工程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予以支持:
(1)按照《评定标准》计算,综合评定等级达到一星级以上;
(2)采用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方式建设;
(3)获得市级以上住建部门发文表彰的。
三、申报材料
以下1至5项材料盖章、扫描(pdf格式)后上传至“苏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系统”,同时打印装订2册现场提交;第6存入U盘后现场提交:
1.示范工程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附表)。
2.本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申报工程的立项批文、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4.规划图、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的设计、施工图纸;
5.其他技术资料:
(1)装配式建筑工程:预制装配率计算书,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自我声明,采用BIM技术、并提供BIM模型。
(2)装配化装修工程:部品部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整体厨房、卫浴的施工方案。
6.有效反映工程基本特征及特色的影像资料(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800d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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