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1年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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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年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条件要求

时间:2021-09-14 11:12:55 阅读:270
2021年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开始了,小编在这里给大家简单了整理了一下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范围条件及申报奖励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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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此次申报范围包括符合条件的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等。
申报条件:申报条件需要满足《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示范基地应同时满足申报主体为示范基地的运营管理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2年;入驻示范基地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少于30家,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70%以上;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持证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服务业绩突出等。
申报奖励:安徽省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申报时间: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0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24时;县级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24时;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24时,并将联合行文的正式推荐文件(盖章扫描的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逾期均不再受理。
OK,关于2021年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相关细则,就给大家讲解到这里了,有其他想要了解的,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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