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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安徽省认定时间条件

第一批认定!安徽省开展2021年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项目认定时间截止9月3日,那么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安徽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条件、认定方向、认定程序和认定时间等具体内容,并且把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整理在了一起,想要申请该项目的安徽省企业,欢迎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
一、安徽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条件:
(一) 具有完善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条件,拥有一批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 果,研究开发能力与创新水平同行业领先。
(二)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带头人和一定规 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相关领域中具有较强人才优势。
(三) 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建立了良好健全 的内部管理机制、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 新绩效显著。
(四)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和专职研究与试验人员数不 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0万元;
2、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00人。.
(五) 拟建立的能源创新平台在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相对 独立。
(六) 鼓励能源领域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立创新联 合体,共同申报建设能源创新平台。联合申报的能源创新平台,需 指定牵头依托单位,负责能源创新平台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安徽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方向
(一)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研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新型太阳能发电、海上风电、地热发电等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先进核能及综合利 用技术;适应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友好并网、源 网荷双向互动、智能高效的新型电网技术。
(二) 新型储能技术
研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新型能量型/容量型储能技术装备 及系统集成技术;新型功率型/备用型储能技术装备与系统集成技术; 储能电池共性关键技术。
(三) 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
研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高效氢气制备、储运、加注和燃 料电池关键技术;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关键技术。
(四)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ecus)技术
研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新一代高效、低能耗的C02捕集 材料/吸收剂和装置;C02驱油驱气、C02矿化发电等利用技术;C02 封存监测、泄漏预警技术;碳捕集系统与S-C02发电、IGFC发电、 富氧燃烧发电、化学链燃烧发电等新型发电系统耦合集成技术。
(五) 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技术
研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能源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共性关键 技术;煤炭、油气、电厂、电网等传统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融合技术; 能源厂站和区域智慧能源系统集成技术。
(六) 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及系统安全相关技术
研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相关 的能源工控系统、专用软件、高端组部件、核心材料等方面的基础 共性技术,以及能源系统安全相关技术。
三、安徽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程序
(一)申请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单位性质和所属 关系情况,向所在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 中央管理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 请报告》(详见《管理办法》)。
(二)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央 管理企业对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按照国家有关要 求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国家 能源局。
(三) 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审,按照国家能 源研发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管理办法》)进行评价,并 可以开展实地核查。
(四) 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形势,结合评审 结果,综合研究申请材料后择优确定能源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并公示。
四、安徽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时间有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央管理 企业于2021年9月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审查同意的申报材 料(格式详见《管理办法》,另附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寄 至国家能源局科技司,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就是2021年安徽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相关内容了,满足认定条件的企业,小编期待各位的来电咨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