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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完成情况 (具备申请条件和奖励)

根据数据显示,2020年1-10月份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完成情况如下,请大家查看!需要申报高企的企业单位可以提前查看下关于对于企业所需要的的具备申请条件,以及对应的奖励政策,如下:
2020年1-10月份,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累计增长19.6%,位列合肥市四县一市第二位。
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具备申请条件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奖励
首次认定给予50万元、再次认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孵化一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励是非常丰厚的!心动不如行动!想要参与或者咨询的可以联系小编为你详细免费解答!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 (微信同号)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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