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 培训 加盟 净水器                                     投稿
首页 > SEO

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条件材料及科技成果申请流程步骤

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条件材料及科技成果申请流程步骤
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条件材料及科技成果申请流程步骤等内容整理如下,具体需要咨询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政策免费指导热线:15855199550(可加v)
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条件
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二)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三)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材料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
(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二)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三)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
《科技成果登记表》格式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制定。
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流程
1.成果完成单位应当在成果评价之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成果完成单位在线填写。
2.登记机构在收到成果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填报信息,应退回申请登记单位修改。
系统登录,扫描上传相关附件。
成果完成单位书面材料提交。
3.登记机构在收到书面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单位修改或不予登记。
4.登记机构对审查通过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为科技成果登记异议期。同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无争议的科技成果,由登记机构发放“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6.登记机构应在证书发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送成果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