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时间、奖励补贴及认定程序、认定奖励细则
时间:2022-07-13 16:00:36 阅读: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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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时间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份,具体申报时间根据通知来定,也可以联系小编这边咨询。
二、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程序
1.自评申报。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对照本办法和申报通知,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表填报及有关证明材料上传。
2.审核推荐。申报单位所在市或省直管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提出推荐意见,省科技厅根据审核意见受理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须按要求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审核单位送交指定业务受理窗口。
3.形式审查。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4.评审论证。评审论证包括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评审论证意见视情选择部分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5.结果公示。省科技厅主管处室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认定意见并提请厅会议研究通过后,在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6.发布名录。省科技厅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按年度统一发文公布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录,授予“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称号。
三、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奖励补贴
1.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最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分别最高可达500万元。
2.从获得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年度起,有资格享受与新型研发机构相关的扶持政策。
3.省科技厅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经费后补助,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
(一)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新型研发机构正式运行起五年内,每年根据其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运行、研发经费支持,包干使用,主要用于保障其基本运行、人才培养、研发及产业化等,支持资金每年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经费支持规模通过具体合作协议予以明确,并由市级财政和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1、合肥庐阳区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当年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合肥蜀山区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当年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芜湖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其当年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投入额50%、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六安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3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省绩效评价获评优秀的建设依托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
(四)滁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最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分别最高可达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五)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六)阜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依据省绩效奖励标准给予1:1奖励。推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活动全覆盖。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试点,给予每家试点单位50万元资助。
(七)蚌埠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30C万元奖励。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20-50万元奖励。
(八)淮南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市(县)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最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九)淮北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据其在省组织的绩效考评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十)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当年新增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工程)实验室、省产业创新中心、省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奖励 50万元。在省绩效评价中获优的新型研发机构奖励 20万元。
(十一)铜陵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国家、省部级高校院所在我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500万元补助。对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获优秀等次的奖励200万元。
(十二)亳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新型研发机构纳入绩效管理,依据绩效情况,每年给予每个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三)宣城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郎溪县: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万元,考核期满验收合格一次性奖励30万。
(十四)宿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获省绩效奖励的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市、县区(园区)各按省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
(十五)安庆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十六)黄山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述研发机构获省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奖励。
四、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是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安徽省,注册后运营2年以上。
2.拥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由单一主体所持有的财政资金举办,且主要收入来源为长期稳定财政资金投入的研发机构,原则上不予受理。
3.具有以下研发条件。
(1)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且不少于20人。
(2)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当年收入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4.实行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1)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3)引人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
5.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方向。
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6.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科技创新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政府购买技术性服务收入和技术股权投资收益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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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时间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份,具体申报时间根据通知来定,也可以联系小编这边咨询。
二、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程序
1.自评申报。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对照本办法和申报通知,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表填报及有关证明材料上传。
2.审核推荐。申报单位所在市或省直管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提出推荐意见,省科技厅根据审核意见受理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须按要求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审核单位送交指定业务受理窗口。
3.形式审查。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4.评审论证。评审论证包括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评审论证意见视情选择部分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5.结果公示。省科技厅主管处室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认定意见并提请厅会议研究通过后,在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6.发布名录。省科技厅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按年度统一发文公布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录,授予“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称号。
三、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奖励补贴
1.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最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分别最高可达500万元。
2.从获得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年度起,有资格享受与新型研发机构相关的扶持政策。
3.省科技厅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经费后补助,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
(一)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新型研发机构正式运行起五年内,每年根据其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运行、研发经费支持,包干使用,主要用于保障其基本运行、人才培养、研发及产业化等,支持资金每年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经费支持规模通过具体合作协议予以明确,并由市级财政和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1、合肥庐阳区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当年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合肥蜀山区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当年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芜湖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其当年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投入额50%、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六安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3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省绩效评价获评优秀的建设依托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
(四)滁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最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分别最高可达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五)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六)阜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依据省绩效奖励标准给予1:1奖励。推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活动全覆盖。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试点,给予每家试点单位50万元资助。
(七)蚌埠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30C万元奖励。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20-50万元奖励。
(八)淮南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市(县)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最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九)淮北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据其在省组织的绩效考评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十)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当年新增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工程)实验室、省产业创新中心、省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奖励 50万元。在省绩效评价中获优的新型研发机构奖励 20万元。
(十一)铜陵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国家、省部级高校院所在我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500万元补助。对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获优秀等次的奖励200万元。
(十二)亳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新型研发机构纳入绩效管理,依据绩效情况,每年给予每个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三)宣城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郎溪县: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万元,考核期满验收合格一次性奖励30万。
(十四)宿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获省绩效奖励的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市、县区(园区)各按省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
(十五)安庆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十六)黄山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述研发机构获省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奖励。
四、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是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安徽省,注册后运营2年以上。
2.拥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由单一主体所持有的财政资金举办,且主要收入来源为长期稳定财政资金投入的研发机构,原则上不予受理。
3.具有以下研发条件。
(1)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且不少于20人。
(2)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当年收入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4.实行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1)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3)引人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
5.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方向。
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6.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科技创新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政府购买技术性服务收入和技术股权投资收益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上述关于2022年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时间补贴等内容到此就结束了,有没有想要申报新型研发机构的小伙伴想要联系小编咨询的呢?哈哈,小编在这里期待各位的来电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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