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2022年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及认定申请时间、材料及条件指南
时间:2022-06-17 15:06:17 阅读:159
抓紧!2022年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及认定申请时间、材料及条件指南
第二批抓紧!2022年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及认定申请时间、材料及条件等内容整理如下,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盘点,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以下专人指导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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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合集
滁州市: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琅琊区
对新认定为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按照企业绩效情况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 万元奖助;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天长市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分別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南谯区
首次和复审奖补都是10万元,市首次5万,复审10万,申报高企需先入库。
来安县
对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奖励。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毎认定一次,县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对新落户我县的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市级初审但最终未获认定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3万元补助。
定远县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市科技局受理时间: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本区域申报截止时间,并通知辖区内企业。
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高企工作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9.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系统”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程序
(一)企业申请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查阅确认。申报企业第一批须于6月20日以后、第二批9月9日以后,登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阅确认上传的申报材料情况。登录省网需注册,并选择所在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4.材料报送。企业在所在地申报截止日期前向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副本一份,申报材料简本一份,研发项目审核材料一份,分别装订成册。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局统一将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具体时间待通知)。
(二)中介机构注册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已注册的中介机构如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上传提交。
(三)各县市区审核推荐
各地科技局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人员赴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本地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同时通知企业在国网提交申报材料。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第二批抓紧!2022年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及认定申请时间、材料及条件等内容整理如下,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盘点,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以下专人指导你解答指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0551-65300586
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合集
滁州市: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琅琊区
对新认定为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按照企业绩效情况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 万元奖助;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天长市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分別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南谯区
首次和复审奖补都是10万元,市首次5万,复审10万,申报高企需先入库。
来安县
对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奖励。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毎认定一次,县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对新落户我县的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市级初审但最终未获认定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3万元补助。
定远县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市科技局受理时间: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本区域申报截止时间,并通知辖区内企业。
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高企工作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9.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系统”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滁州市11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程序
(一)企业申请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查阅确认。申报企业第一批须于6月20日以后、第二批9月9日以后,登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阅确认上传的申报材料情况。登录省网需注册,并选择所在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4.材料报送。企业在所在地申报截止日期前向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副本一份,申报材料简本一份,研发项目审核材料一份,分别装订成册。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局统一将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具体时间待通知)。
(二)中介机构注册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已注册的中介机构如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上传提交。
(三)各县市区审核推荐
各地科技局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人员赴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本地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同时通知企业在国网提交申报材料。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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