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6年淮南市企业上市倍增五年行动计划 5项奖补高达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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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6年淮南市企业上市倍增五年行动计划 5项奖补高达200万

时间:2022-06-15 10:12:16 阅读:153

2022-2026年淮南市企业上市倍增五年行动计划​已经发布,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凤台县、寿县企业可关注淮南市对企业上市的补助政策是什么?想要申报的朋友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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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决策部署,促进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加速集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着力扩大优质上市(挂牌)企业队伍,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新发展格局枢纽作用,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经过5年(2022—2026年)努力,全市上市公司数量不断扩充,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产业支撑和引领能力不断增强。

1.上市公司数量持续扩大。力争到2026年末全市上市公司数量翻两番。每年动态保持上市在审企业不少于1家、新增上市公司不少于1家。 

2.上市后备企业队伍不断壮大。力争到2026年末市级上市重点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达到20家左右,每年新增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企业不少于3家,动态保持上市在辅导备案企业不少于1家。

3.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力争今后五年,全市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不少于30亿元,实施再融资上市公司不少于5家,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占直接融资比重不低于10%。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规范化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在强化本土优质市场主体培育的同时,深入推进“双招双引”、“四送一服”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强化市场准入合规,完善资格认定、要素保障、项目申请等创业支持和服务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切实做好用工、用地、纳税、社保缴费、安全生产、环保达标等规范经营。积极发挥金融机构服务推动作用,通过投融资对接,帮助企业健全内控体系和财务制度,为进入资本市场打好基础。

(二)充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等,依托证券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摸排机制,分层分类分行业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推送至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加强入库企业规范培育,把好入库企业质量关。

(三)实施企业股改规范工程。按照应改尽改原则,推动入库企业对照上市条件和标准实施股份制改造,健全完善绿色通道,“一事一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和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股改培育。充分调动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资源,加大企业股改资金保障力度,降低企业改制成本。推进我市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集中股改,力争每年新增股份制挂牌企业5家以上。

(四)大力推进企业多渠道上市。抢抓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机遇,支持主业突出的成熟型企业到主板上市,成长性强的创新创业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到科创板上市,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培育向北交所转板上市。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并购重组上市。

(五)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上市公司采用定向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再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做强主业。在持续推动现有重点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基础上,培育壮大直接融资市场主体,加强绿色债、碳中和债、公募REITs等创新产品的宣传推广和培训普及。  

(六)促进中介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招引以知名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核心的专业化队伍来淮展业服务。引导和督促中介机构提升辅导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证券公司保荐人联系制度,“点对点”为县(区)政府和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政策咨询和专业指导。

(七)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推进上市公司提高经营独立性、运作合规性、内控有效性等治理水平,重点整顿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占用公司资金,以及上市公司违反对外提供担保等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行为。支持和引导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股权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帮助上市公司纾解股票质押风险。畅通破产重整、并购重组等市场化退出渠道,稳妥化解上市公司退市风险。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奖补政策。对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境内上市给予一次性1200万元奖励,境外上市给予一次性80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给予一性次200万元奖励。企业在新三板或省股权交易中心转板实现上市(挂牌)的,按照上述奖励政策补足奖励差额资金。对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

(二)落实税收政策。各级财税部门依法依规落实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的相关税费支持政策,严格执行支持企业改制重组有关税收政策。对在改制过程中缴纳税款存在困难的企业,可按照法定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经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可暂缓缴纳相应税款。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时依法加计扣除。

(三)落实产业政策。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的各类产业发展、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专项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部门优先办理项目立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依法依规优先办理环评审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各类资格认证,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优先支持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依规给予相应奖励。

(四)加大金融支持。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贸易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对上市后备企业和上市公司开展财务核查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鼓励并购基金、风险基金、产业基金联动参与企业并购,支持银行机构为上市公司提供并购贷款、银团贷款融资服务。鼓励主体信用评级较高的融资担保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担保增信,对担保机构为拟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业务,符合尽职免责条件的,适度提高代偿损失的考核容忍度;推动上市后备企业与银行、保险、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

(五)优化政务服务。为上市后备企业在股改、资产重组、上市挂牌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行政服务事项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上市后备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予以认定,及时出具书面证明文件;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就企业上市挂牌事项申请访谈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配合,着力打造顶格协调、顶格支持、顶格推进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倍增行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园区要结合实际,把企业上市倍增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上下联动,积极做好企业上市的组织和推进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设,为企业上市做好协调服务。实行重点企业市领导包保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与沪深北交易所战略合作,积极对接沪深北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安徽基地。强化调度和考核,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县(区)、园区目标绩效考核。

(三)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将上市融资倍增行动计划预期目标,分解到年度,明确到部门、县(区)、园区和企业,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四)营造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全省万家企业资本市场培训专项行动,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加强资本市场发展研究,做好资本市场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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