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重点小巨人企业系统线上填报时间程序及申报条件通知
时间:2022-04-13 12:00:31 阅读:199
2022年安徽省重点小巨人企业系统线上填报时间程序及申报条件通知
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安徽省国家点小巨人企业系统线上填报时间及申报条件程序等内容,想要咨询或者代理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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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重点小巨人企业系统线上填报时间
接工信部通知,即日起开展第三批重点小巨人推荐工作,请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立即通知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开始线上数据填报工作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按系统要求填报,线上填报数据应与纸质材料数据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及流程另行通知。因时间较紧,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务必立即通知到每一家未评上前两批重点小巨人的小巨人企业(且符合未上市等相关条件)按时填报。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安徽省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 基础条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但未入选第一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工信部公示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 其他条件: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基础条件、产业导向、专业化程度、经营管理和成长性等条件。其中,产业导向需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技术水平先进,对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消费品、一般性制造业不予支持。“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判断时间截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结束前;“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判断条件为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每年均不低于4%;“上市计划”的判断条件不包含在新三板挂牌的计划。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属于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且能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
安徽省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流程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1. “所属行业”(2位码)和“主导产品类别”(8位或10位码),请准确填写分类。“所属行业”填写样例:“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主导产品类别”填写样例:“3507060000冲孔机床”。
2. “主导产品名称”请勿使用英文名称,多个主导产品之间,请用“、”分割,且不得超过3个主导产品。
(二)企业目标表
1.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均带有“%”,在企业填写过程中,无需再填写“%”,请指导企业直接填写数字,如“30”。
2. “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数量(个)、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个)、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数量(个)、近2年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项目数量(项)”等均带有数量单位,请指导企业直接填写数字,无需附上文字。
3. “有上市计划”这一指标,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的企业填写“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其他阶段企业请填写“无”,不得自行表述其他内容。
4. 第二批第一年的实施期为2022年全年。本次申报材料中的“实施期初始值”年度数据(如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产品出口额、研发经费支出等)按2020年末数据填写,非年度数据按2021年5月31日数据填写。“实施期满一年目标”按2022年末目标数据填写,“实施期满两年目标”按2023年末目标数据填写。
安徽省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程序
1.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统称申报主体)根据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电子版存入U盘,报送至所在市经信局。
2. 市级报送。各市经信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并汇总填写汇总表,按要求行文上报省经信厅,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示范平台推荐不超过1家。第一批已经为重点“小巨人”企业服务的3家服务机构本次不再申报)。
3. 初审上报。省经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初审确定上报名单,并形成我省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总体方案,按程序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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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重点小巨人企业系统线上填报时间
接工信部通知,即日起开展第三批重点小巨人推荐工作,请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立即通知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开始线上数据填报工作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按系统要求填报,线上填报数据应与纸质材料数据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及流程另行通知。因时间较紧,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务必立即通知到每一家未评上前两批重点小巨人的小巨人企业(且符合未上市等相关条件)按时填报。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安徽省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 基础条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但未入选第一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工信部公示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 其他条件: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基础条件、产业导向、专业化程度、经营管理和成长性等条件。其中,产业导向需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技术水平先进,对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消费品、一般性制造业不予支持。“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判断时间截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结束前;“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判断条件为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每年均不低于4%;“上市计划”的判断条件不包含在新三板挂牌的计划。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属于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且能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
安徽省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流程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1. “所属行业”(2位码)和“主导产品类别”(8位或10位码),请准确填写分类。“所属行业”填写样例:“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主导产品类别”填写样例:“3507060000冲孔机床”。
2. “主导产品名称”请勿使用英文名称,多个主导产品之间,请用“、”分割,且不得超过3个主导产品。
(二)企业目标表
1.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均带有“%”,在企业填写过程中,无需再填写“%”,请指导企业直接填写数字,如“30”。
2. “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数量(个)、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个)、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数量(个)、近2年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项目数量(项)”等均带有数量单位,请指导企业直接填写数字,无需附上文字。
3. “有上市计划”这一指标,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的企业填写“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其他阶段企业请填写“无”,不得自行表述其他内容。
4. 第二批第一年的实施期为2022年全年。本次申报材料中的“实施期初始值”年度数据(如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产品出口额、研发经费支出等)按2020年末数据填写,非年度数据按2021年5月31日数据填写。“实施期满一年目标”按2022年末目标数据填写,“实施期满两年目标”按2023年末目标数据填写。
安徽省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程序
1.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统称申报主体)根据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电子版存入U盘,报送至所在市经信局。
2. 市级报送。各市经信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并汇总填写汇总表,按要求行文上报省经信厅,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示范平台推荐不超过1家。第一批已经为重点“小巨人”企业服务的3家服务机构本次不再申报)。
3. 初审上报。省经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初审确定上报名单,并形成我省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总体方案,按程序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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