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整理!合肥高企认定流程时间及认定条件范围、9地区奖励细则
时间:2022-03-22 16:03:54 阅读:158
规划整理!合肥高企认定流程时间及认定条件范围、9地区奖励细则
2022年合肥市高人认定正在申报中!本文将为大家重点介绍合肥高企认定流程时间及认定条件范围等内容,需要规划整理或者咨询相关政策的请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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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企认定流程
(一)企业申请
1. 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 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附件8)。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 查阅确认。企业申报材料由“国网”直接导入“省网”,无需在“省网”重复提交,申报企业须于申报截止时间10日后,登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阅确认导入的申报材料情况是否清晰完整。登录省网需注册,并选择所在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二)中介机构注册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已注册的中介机构如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上传提交。
(三)审核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企业申报做好服务,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并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形成核查推荐意见,县区上报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和2022年8月21日)。
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形成推荐意见,在“省网”逐一提交。提交完毕后,汇总生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由市科技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合肥高企认定时间
2022年合肥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5月13日;第二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7月29日。
第一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2年5月6日前,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企业务必于5月13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于在省厅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省厅专家评审企业的纸质材料正本(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第二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企业务必于7月29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附件4和6电子版发到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指定邮箱。)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于在省厅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省厅专家评审企业的纸质材料正本(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合肥高企认定条件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对于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于当年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及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庐阳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已经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首次落户庐阳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40万奖励!
高新区
对于当年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奖励补助,对于再次认定的一次性奖补5万。
包河区
对于首次认定的高企奖补10万。对于当年再次认定的一次性奖补5万
瑶海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二次及以上被认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5万元。
蜀山区
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地新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肥东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市级给予20万
再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级没有钱
新迁入落户我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科技局)。
对当年入库的高成长企业,在市级研发费用的补助基础上,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10%
研发费用补贴(执行部门:县科技局)。
对当年产值和增幅都符合条件的高成长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经信局)。
深化企业绩效竞赛活动,前 10名授予肥东县制造业"明星企业"称号,同时给予最高 5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经信局)。
肥西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庐江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重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奖补;获得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5万奖补。
长丰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巢湖市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外地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对新认定省级、巢湖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与巢湖市级奖励不重复享受)10万元、5万元奖励。
双凤经开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毎户5万元奖励,对到期重新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毎次给予1万元奖励。
2022年合肥市高人认定正在申报中!本文将为大家重点介绍合肥高企认定流程时间及认定条件范围等内容,需要规划整理或者咨询相关政策的请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说明!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0551-65300586
合肥高企认定流程
(一)企业申请
1. 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 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附件8)。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 查阅确认。企业申报材料由“国网”直接导入“省网”,无需在“省网”重复提交,申报企业须于申报截止时间10日后,登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阅确认导入的申报材料情况是否清晰完整。登录省网需注册,并选择所在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二)中介机构注册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已注册的中介机构如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上传提交。
(三)审核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企业申报做好服务,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并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形成核查推荐意见,县区上报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和2022年8月21日)。
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形成推荐意见,在“省网”逐一提交。提交完毕后,汇总生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由市科技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合肥高企认定时间
2022年合肥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5月13日;第二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7月29日。
第一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2年5月6日前,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企业务必于5月13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于在省厅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省厅专家评审企业的纸质材料正本(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第二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企业务必于7月29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附件4和6电子版发到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指定邮箱。)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于在省厅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省厅专家评审企业的纸质材料正本(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合肥高企认定条件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对于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于当年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及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庐阳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已经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首次落户庐阳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40万奖励!
高新区
对于当年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奖励补助,对于再次认定的一次性奖补5万。
包河区
对于首次认定的高企奖补10万。对于当年再次认定的一次性奖补5万
瑶海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二次及以上被认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5万元。
蜀山区
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地新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肥东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市级给予20万
再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级没有钱
新迁入落户我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科技局)。
对当年入库的高成长企业,在市级研发费用的补助基础上,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10%
研发费用补贴(执行部门:县科技局)。
对当年产值和增幅都符合条件的高成长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经信局)。
深化企业绩效竞赛活动,前 10名授予肥东县制造业"明星企业"称号,同时给予最高 5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经信局)。
肥西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庐江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重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奖补;获得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5万奖补。
长丰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巢湖市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外地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对新认定省级、巢湖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与巢湖市级奖励不重复享受)10万元、5万元奖励。
双凤经开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毎户5万元奖励,对到期重新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毎次给予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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