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分三类申报条件
时间:2022-01-11 15:49:34 阅读:186
2022年合肥市科技小巨人申报条件中,要求包含申报企业应在我市注册,且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已 备案的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 3 亿元以 下、500 万元以上(含 3 亿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销 售收入比重达 60%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上缴税收不少于 20 万元,农业企业净利润不少于 10 万元。
合肥市科技小巨人申报咨询热线:187 5515 0022
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分三类进行申报,申报条件分别为:
(一)第一类: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 1 亿元以上、3 亿元以 下(含 3 亿元),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的,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1.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近 2 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年 均值达 15%以上,农业企业近 2 年净利润增长率年均值达 10%以 上;
2.企业近 2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 3% 以上;
3.企业拥有有效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 6 项以上,或者有效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 1 项 以上;
4.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
(二)第二类: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以上、1 亿元 以下(含 1 亿元),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的,认定为市科技小 巨人企业:
1.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近 2 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年 均值达 15%以上,农业企业近 2 年净利润增长率年均值达 10%以 上;
2.企业近 2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 4% 以上;
3.企业拥有有效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 4 项以上,或者有效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 1 项 以上;
4.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
(三)第三类: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以下、500 万 元以上(含 3000 万元),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的,认定为市科 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近 2 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年 均值达 20%以上,农业企业近 2 年净利润增长率年均值达 10%以 上;
2.企业近 2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 6% 以上;
3.企业拥有有效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 3 项以上,或者有效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 1 项 以上;
4.建有研发机构。
合肥市科技小巨人申报咨询热线:187 5515 0022
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分三类进行申报,申报条件分别为:
(一)第一类: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 1 亿元以上、3 亿元以 下(含 3 亿元),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的,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1.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近 2 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年 均值达 15%以上,农业企业近 2 年净利润增长率年均值达 10%以 上;
2.企业近 2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 3% 以上;
3.企业拥有有效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 6 项以上,或者有效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 1 项 以上;
4.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
(二)第二类: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以上、1 亿元 以下(含 1 亿元),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的,认定为市科技小 巨人企业:
1.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近 2 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年 均值达 15%以上,农业企业近 2 年净利润增长率年均值达 10%以 上;
2.企业近 2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 4% 以上;
3.企业拥有有效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 4 项以上,或者有效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 1 项 以上;
4.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
(三)第三类: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以下、500 万 元以上(含 3000 万元),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的,认定为市科 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近 2 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年 均值达 20%以上,农业企业近 2 年净利润增长率年均值达 10%以 上;
2.企业近 2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 6% 以上;
3.企业拥有有效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 3 项以上,或者有效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 1 项 以上;
4.建有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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