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申报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和认定条件指南(含各市区)
时间:2021-11-18 10:50:25 阅读:232
2022年申报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和认定条件指南(含各市区)
申报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市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市外楚体迁到宿州的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经市推荐上报的,市给予3万元申报材料补助费用。对首次纳入“安徽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一次性给于2万元奖励。加强依法依规统计,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当年高新产值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増速30%以上的企业结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咨询热线:187 5515 0022
埔桥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对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市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一次性飴予3万元奖励。
萧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认定(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金额30万元;认定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每家
奖励金额3万元。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企业参考,请以当地最新政策公告为准!
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2.2018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3.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批次
1.审计中介机构资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由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汇总后于4月底报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包括中介机构承诺书、营业执照、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审核表(税务机关适用)由县区税务部门分别于5月10日、7月26日前报送至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由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合盖章后分别于6月2日和8月19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4.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由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申报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市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市外楚体迁到宿州的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经市推荐上报的,市给予3万元申报材料补助费用。对首次纳入“安徽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一次性给于2万元奖励。加强依法依规统计,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当年高新产值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増速30%以上的企业结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咨询热线:187 5515 0022
埔桥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对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市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一次性飴予3万元奖励。
萧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认定(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金额30万元;认定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每家
奖励金额3万元。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企业参考,请以当地最新政策公告为准!
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2.2018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3.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批次
1.审计中介机构资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由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汇总后于4月底报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包括中介机构承诺书、营业执照、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审核表(税务机关适用)由县区税务部门分别于5月10日、7月26日前报送至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由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合盖章后分别于6月2日和8月19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4.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由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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