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六安市规上企业R&D经费支出奖励政策兑现申报条件、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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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六安市规上企业R&D经费支出奖励政策兑现申报条件、补助标准

时间:2021-11-03 09:13:37 阅读:209
2021年六安市规上企业R&D经费支出奖励政策兑现申报条件、补助标准
一、六安市规上企业R&D经费支出奖励政策兑现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须为在六安市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年度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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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安市规上企业R&D经费支出奖励政策兑现补助标准
1.对于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以上且为正增长的规模以上企业,按其R&D经费的1%予以补助,增量部分按5%给予奖励,R&D经费较上年为负增长的,补助资金减半。奖补资金用于实施研发项目。
2. 开展研发投入"双十佳"评比活动。对全市R&D经费支出、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R&D经费支出强度)排名前10位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若同一企业同时入围"双十佳"企业名单,取其在R&D经费支出强度中的排名。奖励资金用于实施研发项目。
三、六安市规上企业R&D经费支出奖励政策兑现申报材料
1.六安市创新驱动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1);2.规上企业 2019年度、2020年度的研发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证明;
3.企业诚信承诺书。
四、六安市规上企业R&D经费支出奖励政策兑现申报程序及要求
1.企业网上申报。各申报企业对照申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六安市科技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填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1年10月26日8∶00,关闭时间∶ 202 1年11月5日17∶30。经县区网上审核确认后,申报企业需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份,于11月9日前报送至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2.县区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部门要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指导申报企业做好材料在线填报工作;并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于2021年11月9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11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各一份报送至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3.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2020年成立的除外),原则上不予推荐。2019、2020年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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