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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万!各省高新技术企业异地迁入江苏南京市补贴奖励资金和办理时间条件

110万!各省高新技术企业异地迁入江苏南京市补贴奖励资金和办理时间条件
外地各省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江苏南京市会有哪些补贴奖励资金?最高会有110万补助!想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还请尽快办理,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高新技术企业异地迁入办理时间条件内容,请参考!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在线解答指导!
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9 9550 (可加v)/ 0551 6530 0586
高新技术企业异地迁入江苏南京市补贴奖励资金
1 鼓励异地高企落户,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80万到110万元奖励。
2 提供 100 平米左右的创业场所一年内免收租金。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南京创新劵最大力度10%可用于企业外购材料抵用。
4 对于拥有发明专利型企业可同期申请省市入库,最高奖励资金20万元。
5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请研发费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异地迁入江苏南京市办理时间
省高企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常年受理各市、县(市)、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的异地搬迁备案申请,视各地上报情况,原则上每月办理一批异地搬迁备案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异地迁入江苏南京市办理条件
1、企业注册地址在江苏省以外的地区
2、属于三年有效认定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具体日期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企业上一年度营业年收入超过200万元(对于优秀科技型研发企业可放宽要求)
4、企业能够按时完成整体迁移至南京市行政区域内
高新技术企业异地迁入江苏南京市流程
1.企业填报。申请异地搬迁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异地搬迁”模块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同时,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备案申请书》(附件2,签字、盖章、填写日期),连同附件1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交至迁入地科技部门。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地方审核与汇总。迁入地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属于整体迁移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同时,按照《关于对办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0〕7号)有关要求,对迁入企业进行全面现场核实。经核实后符合规定的,汇总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备案推荐上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3.材料报送。迁入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须正式行文出具提请相关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的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企业属于《工作指引》中“整体迁移”的情况,符合《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加盖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公章)。上报文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备案推荐上报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和企业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4.审核公告。省高企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异地搬迁的企业申请材料及地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异地搬迁条件的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并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