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的操作注意事项
时间:2021-09-16 16:42:45 阅读:221
1.操作人员,须通过专门学习,并承受安全技能培训,经国家或事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阻止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运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能状况。
3.电葫芦运用时,阻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关照。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绑缚物品须规范、符合吊装规矩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设备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设备损坏、钢丝绳损害达到报废规范等状况下阻止起重操作。
6.吊物绑缚、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所、吊物状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罢工或歇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状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阻止自在下落(溜)。不得运用限制方位限制器停车
文章源自:http://www.jmshengkuang.com/
2.电葫芦在运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能状况。
3.电葫芦运用时,阻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关照。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绑缚物品须规范、符合吊装规矩要求。

6.吊物绑缚、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所、吊物状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罢工或歇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状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阻止自在下落(溜)。不得运用限制方位限制器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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