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收缴标准(团费管理使用办法)
时间:2021-07-13 09:05:46 阅读:386
通知|关于2018年下半年开展集团收费的通知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根据团委的工作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7月至12月6个月的团费征收工作进行如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
工作要求
根据2018年团情最新统计结果,团委和校内相关单位总支需要收取2018年7月至12月6个月的团费。同时,他们应认真完整地填写团费报告,加盖公章,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给团委组织部。
二
团费征收标准
学生会成员:捐款每人每月0.2元和六个月每人共计缴纳1.2元。
按月领取工资的会员:以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为例,工资收入在5000-5499元的会员将支付10元。支付最高20元。
此外,保留团员身份的共产党员并不仅限于那些从获得预备党员身份开始自愿支付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团费的人。
三
提交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请把收集的团费(现金或微信、支付宝转账均可)和加盖公章的团费报表交给12月7日工作时间的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邱季端体育馆130)
编辑|纪晨瑞
审计|傅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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