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职业伦理的内容)
北洋时期的陌陌法官:近乎轻生的要求,制度化的职业道德
北洋历史上,鱼龙混杂的草头王是一个不如一只螃蟹的勇士,但他不得不承认,一代人只能为一代人做事。那时候蹒跚前行的人,从来不放弃试错,也不改造破坏。军阀监督制度把北洋推到了分裂的边缘。但与其他职业不同,北洋时期法官的个人行为直接关系到寺院的形象、威严和司法威望。因此,北洋中央在司法方面并没有少下功夫,规范了法官的业内外生活,也规范了法官的个人道德和私生活。在职业道德制度化的禁锢下,北洋时期的法官可以称之为陌陌,他们的余生也过着近乎平淡的平凡生活,远离了“达官新贵分好处,志士文人过嘴瘾”.的潇洒与滋润
现代法学教育第一人:北洋大学
2002年7月,甘宁战役爆发后,北洋军出兵南方平息动乱,但“老头子”仍有心情发布总统令,要求行政官员在困难时期不要轻易离职。其中,有与正义相关的“令京外司法官不得轻离职守文”,文章说:“矧法官地位更属尊严,关系人民至为密切,丁兹时会益宜激发天良,免尽职务,既不可存观望之念,尤不可有畏葸之心,非经呈明本部许可,不得擅离职守,倘有托故不到或任意离厅等情事,是自丧法官之资格,即应受法律之制裁。”,也就是说,当南北战争爆发时,每个人都可以逃跑,但是法官不能。另外,地方检察院检察长即使有事需要去北京,也要先请示,批准后才能离职。如果他们擅自来北京,就叫擅离职守。一定程度上停止了去北京,跑官,领导干部的风气。
北洋时期的法院
当年8月21日,北洋法务部下令北京以外的法官自行清洗,自行服务。1995年,新任命的首席大法官加拉上任。鉴于当时不健康的司法氛围,为了保护法官的尊严,他特地警告了司法官员“务期崇尚风节,屏绝纷华,壹志澄心,为民造福”,1999年2月18日,他还指示各部门说:同年8月21日,“事事皆守法奉公,人人知束身自爱。”在“司法官吏不得沾染嗜好令”对法官的私生活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限制:“首重操履清严,尤不宜沾染嗜好。须知法官为人民生命财产所寄托,即使昕夕从公,犹恐百密一疏,似此荒废无度,扪心清夜,何以自安?”
模拟审判,北洋时期的大学生
最后,在当年的12月16日,再次获奖的“告诫法官令”进一步强调了“宜时时检束身心,勿令放逸。须知司法事业乃超乎社会之一种冷淡生活,既抱为司法官之志愿,应如方外禅流,栖心孤寂,不容毫发尘虑羼杂其间。如乃征逐游宴,歆慕纷华,不如舍此他图,止为愈也。”,法官,这也为北洋法官的人生态度定下了基调。次年5月7日,发布补刀级政令,即在“法官宜杜绝酬应令”.指出“ . Sina.com/”可见,为了慎重诉讼,照顾法官的名誉和正义,北洋中央已经伤透了心,对它的期望只有因有对外关系不得不于交际上稍有酬应外,均不易滥交外界”.
参考:《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菜根谭》,《北洋政府对法官职业道德的制度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