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时间:2021-06-22 16:21:33 阅读:202

员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后果

1。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提前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强令或者强迫劳动者冒险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 擅自离职。这种情况是指劳动者一声招呼没打,就随意离职的行为,通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2. 未满法定通知期离职。即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 滥用即时辞职权。只有在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情形时,劳动者才可以行使即时解除权。具体包括: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但现实生活中,部分员工滥用立即辞职权,无论是否符合要求,总是行使立即终止权,侵害了用人单位的权益。

4. 滥用劳动合同终止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应当延续到服务期满。有的员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但是服务期未满,就盲目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3.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 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赔偿损失。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继续履行。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注:以上图文

郑重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上一篇:总经理助理职责(国企总经理助理由谁任命)

下一篇:教师业务工作总结(小学教师业务工作总结范文)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