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业务人员可以跨省做单吗)
时间:2021-06-19 18:58:41 阅读:305
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1月开始施行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监发〔2007〕91号)同时废止。
《办法》根据近年来保险市场的发展和相关保险监管规则的变化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1。明确“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要求公司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部门、合规岗、内审部门形成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分别履行相应的合规管理职责。 2.完善合规部门设置和合规人员配备要求。规定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要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专职和兼职合规人员的配置提出明确要求。三、完善合规管理的绩效保障。完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加强合规信息系统建设,增强合规工作独立性。四是加强合规外部监管。明确合规监管原则,完善监管要求,针对合规监管违规行为设定相应监管措施,加强保监局对辖区内保险机构合规工作的监管。
《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体系,加强和改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提高保险业的法律和合规管理水平,保障保险业持续规范发展。
转自中国保监会微讯。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重庆保监局”)成立于2000年9月19日。重庆保监局作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履行辖区内保险业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引和政策,统一监管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引导和促进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郑重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上一篇:团日活动方案(团日活动前期宣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