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通知书(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
时间:2021-06-19 15:31:35 阅读:256
限期复工通知书
雷清洋,男,身份证号码:****1514,2017年12月经公开招聘至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米庄镇卫生院工作。该同志因自身原因自2018年12月至今未到岗履职,此后单位多次通知该同志返岗未果。
为严格工作纪律,规范人事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5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现通知雷清扬同志在2019年9月25日前履行职责,逾期不履行的。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向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和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特此通知。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米庄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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