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法规(认定书下来主责马上拘留吗)
交通法规,不是小事
最近上海一辆摩托车和一辆乘用车相撞,摩托车上两人被撞飞。根据警方报告,被撞飞的两人是夫妻。警察到达后,他们被送到医院。女子获救后死亡,男子无生命危险。经检测,排除了醉酒驾驶和吸毒驾驶的嫌疑。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有网友说:“看到这个视频,感觉车好像在杀人。整个摩托车坏了,人被撞飞了。在有行人的路段,车速惊人。我没把人命当回事。我只是为那对被撞的老夫妻感到难过。这件事必须严格处理。”。也有网友说:“对不起,不能因为骑自行车弱就觉得同情,应该是司机撞的。不讲道理,光凭理智盲目同情会害更多人。”。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然后根据网络上的视频显示,摩托车过路口是红灯,说明摩托车司机闯红灯,所以交通事故可能有一定责任。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0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所以在这次事件中,汽车司机虽然绿灯通过路口,但是没有减速,所以可能会出现一些失误,也就是说这次事件可能按照交警出具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那么,这起事故中的公交车司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犯罪。主观上,行为人表现出疏忽或过于自信。在交通运输活动中客观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比如之前安徽省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例。刘酒后驾驶无证“奔驰”牌小轿车,沿304省道由西向东行驶时,在前方道路上与事主驾驶的无照两轮摩托车同向相撞,造成事主死亡,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被告刘小河弃车逃逸。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小河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酒后无证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有逃逸情节,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就此事件而言,只有当后续交警部门认定该汽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如超速行驶,导致其撞上摩托车,造成一死一伤,并且还应承担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时,该驾驶员才构成《刑法》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