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截止: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政策申报条件、时间、流程
火热进行中!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对于申报的条件您了解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另外时间安排是怎么样的。如下对于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认定问题做了整理,合肥市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想要了解更多问题,也可以直接联系小编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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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1日至2月21日。其中企业(机构)申报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10日,县(市)区、开发区初审时间为2月21日前。
二、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于2023年2月10日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后,按照《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根据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2份,同步提交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
2.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于2月21日前对照《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申报项目均需赴现场查验,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的真实性、非重复性,并在发票原件上盖章;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行文上报市直相关单位,并提交1份纸质申报材料。
三、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政策资金的企业(机构)均须提供:
①合肥市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②合肥市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④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机构)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一)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政策内容:依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等国家级科研机构,围绕新靶标、新位点、新机制、新分子实体,加强前沿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争取若干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生物安全实验室落地。聚焦生命科学、防治等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布局一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鼓励科技创新骨干企业承担相关攻关任务。支持相关单位整合优势研究力量,建设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研究机构。
具体按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卫健委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二)支持新药研发
政策内容:对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市转化的新药,包含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及天然药物,根据其研发进度进行分阶段奖补:对创新药(含获批紧急使用的药品),新进入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的40%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0万元。对改良型新药,新进入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的40%分别给予最高400万元、800万元、1500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
申报条件:2022年以来,我市企业(机构)有创新药(含获批紧急使用的药品)、改良型新药,包含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及天然药物等,新进入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
申报材料:①项目概述:简要概述项目基本情况,适应症范围,市场分析,研发费用估算、计划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②药物新进入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药品注册申请表》《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申请单位与临床研究机构签订的临床研究合同、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出具的药物临床试验审批件等;③药物临床前研究、Ⅰ期或Ⅱ期临床试验的研发费用(含研发人员工资、委托开发试制等)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研发项目立项、预算、计划、阶段性总结的证明材料;研发人员工资清单及证明材料;委托开发试制涉及的CRO服务、检验检测、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药物评价等费用的清单及证明材料。除人员工资外,其他费用均应提供项目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申请临床前研究补助,按临床试验批件获得时间向前追溯5年或自项目备案至临床试验批件获得时间;④第三方机构对药物临床前研究、Ⅰ期或Ⅱ期临床试验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⑤药品仅在合肥生产、销售结算的承诺书(附件3)。
执行单位:市经信局。
(三)鼓励药械就地转化
1.对新获注册批件并就地转化的药品的奖补
政策内容:对新获注册批件并在我市投产的创新药(含获批紧急使用的药品)、改良型新药、化学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按批件类别分别给予上市许可批件持有人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补。对在本市生产的已上市创新药、改良型新药进行再开发并新增适应症的,单个品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
申报条件:2022年以来,我市企业(机构)有创新药(含获批紧急使用药品)、改良型新药、化学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新获注册批件并在合肥市投产或销售结算的;有已上市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新增适应症的。同品种的不同规格按同一品种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A证企业:①项目概述:简要概述药品基本情况,适应症范围,研发情况,市场分析,生产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②药品注册(新增适应症)批件;③药品生产许可证;④药品仅在肥生产、销售结算的承诺书(附件3.1);⑤药品仅在肥生产、销售结算的证明材料,应包含专项审计报告,销售清单(附件5)、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等。
B证企业:①项目概述:简要概述药品基本情况,适应症范围,研发情况,市场分析,生产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②药品注册(新增适应症)批件;③药品生产许可证;④药品在肥研发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研发项目立项、预算、计划、阶段性总结的证明材料;研发人员花名册、工资清单及社保证明;项目研发涉及到的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⑤药品仅在肥销售结算的承诺书(附件3.2)及证明材料,包含专项审计报告,销售清单(附件5)、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等。
执行单位:市经信局。
4.对首次取得登记号并在我市投产的原料药、辅料的奖补
政策内容:对首次取得登记号并在我市投产的原料药、辅料(状态标识为A),给予登记人最高20万元的奖补。
申报条件:2022年以来,我市企业(机构)有原料药或辅料新取得登记号(状态标识为A),并在我市投产的。
申报材料:①项目概述:简要概述药品基本情况,适用范围,研发情况,市场分析,生产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等;②原料药、辅料生产许可证;③原料药、辅料的登记号、状态标识为A及技术审评结果等证明材料;④原料药、辅料仅在肥生产、销售结算的承诺书(附件3.1);⑤原料药、辅料在肥生产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产业化以来的销售清单(附件5)及其销售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等。
执行单位:市经信局。
5.对新关联制剂的原料药、辅料的奖补
政策内容:对所关联制剂首次获得上市批准或首次关联已上市制剂品种通过关联审评审批的,给予登记人最高30万元的奖补。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申报条件:2022年以来,我市企业(机构)有原料药、辅料关联制剂首次获得上市批准或首次关联已上市制剂品种通过关联审评的。
申报材料:①项目概述:简要概述药品基本情况,适用范围,研发情况,市场分析,生产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等;②原料药、辅料生产许可证;③关联制剂首次获得上市批准或首次关联已上市制剂品种通过关联审评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关联申报合同、关联审评结果等;④原料药、辅料仅在肥生产、销售结算的承诺书(附件3.1);⑤原料药、辅料就地生产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产业化以来的销售清单(附件5)及其销售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