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到11月底!2022年合肥经开区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流程和补贴条款
时间:2022-11-14 19:36:33 阅读:112
2022年合肥经开区高层次人才奖补政策申报兑现,申报时间从2022年11月14日-11月30日。下面来看看合肥经开区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流程和补贴条款,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合肥经开区高层次人才奖补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合肥经开区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对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收集资料后,将材料报送至开发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区人力资源中心(天门路与锦绣大道交口,合肥人力资源产业园5号楼2楼经开区人力资源中心公共服务大厅4号窗口)集中受理,逾期未提交不予受理。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
合肥经开区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要求
1、此次政策申报,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区人力资源中心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需要现场核验的原件材料也一并送至窗口集中核验。
2、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内容和附件证明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且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见,杜绝空项、漏项、文字图片模糊不清等现象。
合肥经开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快构建人才“强磁场”,促进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资金安排和支持范围
1.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2.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组织。
3.本政策中的高层次人才包括:
A:国内外顶尖人才;B:国家级领军人才;C:省级领军人才;D:市级领军人才(见附件)
4.人才的专业背景应与在开发区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并与开发区内企业或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开发区企业或单位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
二、政策条款
5.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1)创办企业奖励。在开发区创办企业、为企业主要股东且占公司股份不低于20%的A、B、C、D类人才,经认定后,分别给予创办企业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在创业企业分别实现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销售收入后予以兑现。
(2)办公用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在开发区创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5元/㎡/月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采取先交后返方式;在开发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款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购房补贴。以上租房(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500㎡。
(3)引导基金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支持条件的,开发区国有引导基金予以优先投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投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4)当选人才奖励。由开发区推荐新当选的A、B、C、D类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的60%作为项目支持资金,40%作为个人资助。同一人才当选同一层次人才项目仅享受一次奖补,不重复资助。
(5)项目资助补助。高层次人才获得国家、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开发区按其获得资助经费额度的2%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重点项目扶持。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来开发区创新创业,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项目,经管委会同意,另行给予重点支持。
6.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7)租房(购房)补助。高层次人才在开发区内工作,在合肥市无自有住房且区内企业或单位不提供住房的,给予其每月不超过20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高层次人才当年在合肥市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实际购房款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购房补助,分2年支付。租房补助与购房补助不重复享受,且与合肥市人才公寓、住房保障性政策等不重复享受。
(8)开辟绿色通道。开发区有关部门为入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按规定随迁的配偶、子女)优先办理合肥市常住户口调动手续,协助推荐其配偶就业,协调子女入学。
7.提升人才集聚效应
(9)人才引进补助。对新引进A、B、C、D类人才的企业和单位,分别给予企业和单位每人次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人才引进补助,单个企业和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引进A、B、C、D类人才入区创业的机构,分别给予机构每人次20万元、10万元、6万元和4万元人才引进奖励,单个机构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工作平台补助。鼓励企业和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新建获批的院士工作站,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建设单位30万元一次性资助,同一单位不重复享受资助。同一院士签约多个院士工作站的,以先获批建设的院士工作站为计,不重复享受资助;对于新建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建设单位10万元一次性资助,同一单位不重复享受资助。对在站期间申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的博士后,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课题组10万元、5万元资助。
(11)学术研修补助。鼓励企业和单位以开发区重点产业领域为重点,组织承办行业领域的高级研修班,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性等人才。经开发区批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给予每班实际发生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培训补助。
关于合肥经开区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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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对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收集资料后,将材料报送至开发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区人力资源中心(天门路与锦绣大道交口,合肥人力资源产业园5号楼2楼经开区人力资源中心公共服务大厅4号窗口)集中受理,逾期未提交不予受理。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
合肥经开区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要求
1、此次政策申报,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区人力资源中心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需要现场核验的原件材料也一并送至窗口集中核验。
2、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内容和附件证明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且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见,杜绝空项、漏项、文字图片模糊不清等现象。
合肥经开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快构建人才“强磁场”,促进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资金安排和支持范围
1.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2.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组织。
3.本政策中的高层次人才包括:
A:国内外顶尖人才;B:国家级领军人才;C:省级领军人才;D:市级领军人才(见附件)
4.人才的专业背景应与在开发区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并与开发区内企业或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开发区企业或单位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
二、政策条款
5.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1)创办企业奖励。在开发区创办企业、为企业主要股东且占公司股份不低于20%的A、B、C、D类人才,经认定后,分别给予创办企业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在创业企业分别实现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销售收入后予以兑现。
(2)办公用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在开发区创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5元/㎡/月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采取先交后返方式;在开发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款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购房补贴。以上租房(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500㎡。
(3)引导基金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支持条件的,开发区国有引导基金予以优先投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投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4)当选人才奖励。由开发区推荐新当选的A、B、C、D类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的60%作为项目支持资金,40%作为个人资助。同一人才当选同一层次人才项目仅享受一次奖补,不重复资助。
(5)项目资助补助。高层次人才获得国家、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开发区按其获得资助经费额度的2%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重点项目扶持。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来开发区创新创业,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项目,经管委会同意,另行给予重点支持。
6.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7)租房(购房)补助。高层次人才在开发区内工作,在合肥市无自有住房且区内企业或单位不提供住房的,给予其每月不超过20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高层次人才当年在合肥市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实际购房款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购房补助,分2年支付。租房补助与购房补助不重复享受,且与合肥市人才公寓、住房保障性政策等不重复享受。
(8)开辟绿色通道。开发区有关部门为入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按规定随迁的配偶、子女)优先办理合肥市常住户口调动手续,协助推荐其配偶就业,协调子女入学。
7.提升人才集聚效应
(9)人才引进补助。对新引进A、B、C、D类人才的企业和单位,分别给予企业和单位每人次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人才引进补助,单个企业和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引进A、B、C、D类人才入区创业的机构,分别给予机构每人次20万元、10万元、6万元和4万元人才引进奖励,单个机构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工作平台补助。鼓励企业和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新建获批的院士工作站,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建设单位30万元一次性资助,同一单位不重复享受资助。同一院士签约多个院士工作站的,以先获批建设的院士工作站为计,不重复享受资助;对于新建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建设单位10万元一次性资助,同一单位不重复享受资助。对在站期间申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的博士后,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课题组10万元、5万元资助。
(11)学术研修补助。鼓励企业和单位以开发区重点产业领域为重点,组织承办行业领域的高级研修班,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性等人才。经开发区批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给予每班实际发生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培训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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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高层次人才奖补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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