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2021年度运行考评相关要求
时间:2022-10-18 15:20:08 阅读:120
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2021年度运行考评了!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2021年度运行考评了!来看看考评要求和考评流程都是啥。有需要咨询小编解答哦!
政策咨询热线:15656027297
一、考评要求
对我市33家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2021年度中心建设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中心自评、县区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环节开展考评,据实逐项评分。本次考评指标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考评工作必须做到纪律严明、程序规范、标准统一,不徇私情,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
二、考评程序
1.各一站式中心自评环节。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根据考评项目指标,做好年度自评,于8月25日前将年度自评报告、自评表及相关台账资料(详见附件),报送至所在县区人社局。
2.县区人社部门初评环节。县区人社局根据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实际运行情况,做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复核,即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后,在评分表上逐项说明(如果申报材料情况不属实需要写明原因,详见附件),于9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服务处(自评报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邮箱)。
3.市级人社部门复评环节。市人社局将组织考评组,根据各中心自评报告、台账资料以及各县区人社局初评意见进行评审,形成初步评分。在初步评分的基础上,考评组将对各中心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各中心负责人汇报,并核实各中心报送的台账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形成最终评分。考察过程中若发现台账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台账资料严重不一致的现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4.确定考评等次。以考评组成员现场考察环节最终得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考评最终得分。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60分-8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机构总数的30%(按照最终分值排名确定),由考评组根据最终得分确定各中心的考评等次。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考评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取消其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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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评要求
对我市33家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2021年度中心建设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中心自评、县区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环节开展考评,据实逐项评分。本次考评指标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考评工作必须做到纪律严明、程序规范、标准统一,不徇私情,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
二、考评程序
1.各一站式中心自评环节。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根据考评项目指标,做好年度自评,于8月25日前将年度自评报告、自评表及相关台账资料(详见附件),报送至所在县区人社局。
2.县区人社部门初评环节。县区人社局根据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实际运行情况,做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复核,即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后,在评分表上逐项说明(如果申报材料情况不属实需要写明原因,详见附件),于9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服务处(自评报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邮箱)。
3.市级人社部门复评环节。市人社局将组织考评组,根据各中心自评报告、台账资料以及各县区人社局初评意见进行评审,形成初步评分。在初步评分的基础上,考评组将对各中心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各中心负责人汇报,并核实各中心报送的台账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形成最终评分。考察过程中若发现台账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台账资料严重不一致的现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4.确定考评等次。以考评组成员现场考察环节最终得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考评最终得分。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60分-8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机构总数的30%(按照最终分值排名确定),由考评组根据最终得分确定各中心的考评等次。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考评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取消其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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