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培育措施!2022年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流程
时间:2022-09-28 22:44:59 阅读:109
2022年宿州市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出台5项培育措施,下面就来看看2022年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流程。宿州市、埇桥区、灵璧县、泗县、萧县、经开区、高新区想要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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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1、全流程网上办理。各市科技局要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2、组织形式审查。各市科技局应于每月3日前完成辖区内上月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的形式审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到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分批进行公示公告及入库。
3、加强日常管理。各市科技局要进一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由各市科技局提请省科技厅撤销,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告。
4、做好动态监测分析。各市科技局要做好辖区内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提供数据支撑。
三、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措施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提供要素保障。全面对标对表长三角,学深学透先发地区思维、思路和思想,修订完善“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已出台《宿州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谋划出台《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宿州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点,谋划更多的政策性激励文件,努力打造从支持创新意识、创意火花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政策链。
二是优化双创环境,打造科创乐土。为营造优质创新创业生态,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需求,我市大力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为成果转化提供从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的“一条龙”科技服务。目前,全市已有众创空间22家,孵化器10家,已初步形成了“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的链条式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模式。
三是落实奖补资金,激发创新活力。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各类科技创新奖补资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全市共落实科技奖补资金6448.735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695万元,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奖励配套338.735万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1015万元,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配套3400万元。
四是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市积极对接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来宿共建研发机构,开展研发转化和科技创新创业合作。市科技局积极对接浙江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相关院校,经过多轮探讨,岭南师院与安徽精创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新材料和人工智能实验室,以及宿州学院和宿州晟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企业创新中心计划近期签约,中国矿业大学宿州大学科技园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五是强化双招双引,注入科创活水。发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资源优势和产业配套优势,抢抓宿杭两地结对合作新机遇,聚焦我市十大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完善科技型企业招引工作机制,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搭建双招双引服务平台,主动服务,积极对接,力争引进一批高质量优质企业和高层次科技人才。截至目前,省“双招双引”综合服务平台共录入人工智能项目25个,其中已开工项目4个,投资金额3.55亿元;已签约项目13个,计划投资金额23.35亿元;正在洽谈项目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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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1、全流程网上办理。各市科技局要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2、组织形式审查。各市科技局应于每月3日前完成辖区内上月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的形式审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到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分批进行公示公告及入库。
3、加强日常管理。各市科技局要进一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由各市科技局提请省科技厅撤销,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告。
4、做好动态监测分析。各市科技局要做好辖区内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提供数据支撑。
- 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各市科技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并认真做好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总结工作,1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企业典型案例。
三、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措施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提供要素保障。全面对标对表长三角,学深学透先发地区思维、思路和思想,修订完善“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已出台《宿州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谋划出台《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宿州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点,谋划更多的政策性激励文件,努力打造从支持创新意识、创意火花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政策链。
二是优化双创环境,打造科创乐土。为营造优质创新创业生态,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需求,我市大力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为成果转化提供从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的“一条龙”科技服务。目前,全市已有众创空间22家,孵化器10家,已初步形成了“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的链条式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模式。
三是落实奖补资金,激发创新活力。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各类科技创新奖补资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全市共落实科技奖补资金6448.735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695万元,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奖励配套338.735万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1015万元,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配套3400万元。
四是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市积极对接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来宿共建研发机构,开展研发转化和科技创新创业合作。市科技局积极对接浙江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相关院校,经过多轮探讨,岭南师院与安徽精创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新材料和人工智能实验室,以及宿州学院和宿州晟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企业创新中心计划近期签约,中国矿业大学宿州大学科技园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五是强化双招双引,注入科创活水。发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资源优势和产业配套优势,抢抓宿杭两地结对合作新机遇,聚焦我市十大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完善科技型企业招引工作机制,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搭建双招双引服务平台,主动服务,积极对接,力争引进一批高质量优质企业和高层次科技人才。截至目前,省“双招双引”综合服务平台共录入人工智能项目25个,其中已开工项目4个,投资金额3.55亿元;已签约项目13个,计划投资金额23.35亿元;正在洽谈项目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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