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各市区申报奖励补贴政策、申报条件汇总
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各市区申报奖励政策是什么?各地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有哪些?关于这些,需要申报的朋友欢迎来电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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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金奖励政策:
一、沈阳市
1、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沈阳市高新区
1、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总计一次性奖励:40万
2、期满后再次获得认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30万奖励;
4、对纳入市科技小巨人培育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5、对迁入的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当年新人库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沈阳市自贸区
1、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总计一次性奖励:50万
2、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3、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沈阳市皇姑区
1、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区扶持资金;
总计一次性奖励:40万
2、对首次认定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年营业收入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研发补助;
3、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研发补助。
沈阳市苏家屯区
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扶持资金
总计一次性奖励:30万;
2、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扶持资金。
二、抚顺市
1、出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对成功申报的企业,市政府以后补助的方式对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总计一次性奖励:30万
三、大连市
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大连高新区
1、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20万元奖励资金;
总计一次性奖励:40万
2、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5万元奖励资金。
辽阳高新区
1、对于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
总计一次性奖励:10-20万
2、对于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四、盘锦市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
盘锦高新区
1、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5万元。
总计一次性奖励:25万
2、对重新认定的补助7.5万元。
五、丹东市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5万元;
对重新认定的补助7.5万元。
六、朝阳市
对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七、鞍山市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
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
八、海城市
经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
九、葫芦岛市
对在我市注册并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分别审核认定材料,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正式行文推荐,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机构认定后,由市财政局以经费后补助的方式,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
十、营口市
首次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呢?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经专家评审,企业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个方面综合评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且通过国家审定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经专家评审,企业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个方面综合评分50-70分(不含50分,含70分),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企业曾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已取消资格的,从取消资格当年起计算,3年内不得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