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通知!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程序和认定材料条件、补助奖励
时间:2022-01-05 11:31:07 阅读:203
重磅通知!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程序和认定材料条件、补助奖励
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和认定材料条件、补助奖励内容,最高100万补助!详情如下,有需要咨询的可以免费联系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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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申报个人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上述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
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报送省国资委)。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审核推荐
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由省国资委审核推荐)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奖励补助
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奖励获奖组织人民币100万元、获奖个人人民币20万元;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由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三年以上,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二)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二)个人申报提供材料
1.如实填报省政府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2.个人概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在组织情况、个人优势和不足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3.自评报告,突出个人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
4.实证材料,凡申报材料涉及的主要成就、成果、荣誉等,需要提供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书面说明。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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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0551-65300586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申报个人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上述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
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报送省国资委)。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审核推荐
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由省国资委审核推荐)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认定奖励补助
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奖励获奖组织人民币100万元、获奖个人人民币20万元;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由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三年以上,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二)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二)个人申报提供材料
1.如实填报省政府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2.个人概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在组织情况、个人优势和不足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3.自评报告,突出个人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
4.实证材料,凡申报材料涉及的主要成就、成果、荣誉等,需要提供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书面说明。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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