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充电桩保充电安全,《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年起施行
时间:2021-12-28 17:54:12 阅读:173
今年以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呈现高发态势,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已刻不容缓。此前通过的《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明确提出加快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3.5亿辆,车主的充电需求之大可想而知。充电桩作为专业安全的充电基础设施,能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消防安全隐患,然而很多小区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居民为了充电方便,不得已只能采用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违规充电方式,进而导致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大大增加。因此,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关键是要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为居民充电营造一个安全的充电环境。
《条例》指出,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以及充电设施。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点位、充电设施的,应当划出一定的安全区域集中管理。
此外,《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二)在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或妨碍消防车通道;
(四)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充电;
(五)使用老化、破损的蓄电池、充电器、插座;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明年1月1日起,《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届时临汾充电桩建设将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将更加安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也将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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