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申报奖励补贴、申报条件
时间:2021-10-22 08:45:56 阅读:245
安徽省将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新引进一批国(境)内外、省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安徽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从2019省扶持资金到账且尚未兑现奖励和回购的B、C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中,择优选择一批给予升级支持。关于2022年合肥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申报条件、奖励补贴的内容如下:
免费咨询热线:158 5515 7003(专注企业服务10年: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公司注册、商业计划书、可研报告、3A认证)
2022年合肥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申报条件:
一、科技团队申报
(一)新引进科技团队
科技团队可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点击团队申报,填写申报书并网上提交。
1. 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从事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2. 申报条件:
(1)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20191月1日以后在皖注册成立(含注册地由省外变更至省内),且科技团队领军人及其他股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科技团队核心成员应不少于3名,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管理经验,有较好合作基础;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且科技团队领军人直接持有其创办公司的股份;
(3)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比较成熟,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4)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申报的省级扶持资金支持额度;
(5)市(县、区)政府支持每个科技团队的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且已到账。
(二)申请B、C类升级的科技团队
符合条件的B、C类科技团队可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点击团队升级申报,填写继续扶持申报书并网上提交。
1. 申报对象:
2019省扶持资金到账且尚未兑现奖励和回购的B、C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 申报条件:
自2019省扶持资金到账起连续3个会计年度,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累计实际缴纳税额超过省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150%或年均营收达3000万元以上且年均增长率达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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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申报条件:
一、科技团队申报
(一)新引进科技团队
科技团队可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点击团队申报,填写申报书并网上提交。
1. 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从事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2. 申报条件:
(1)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20191月1日以后在皖注册成立(含注册地由省外变更至省内),且科技团队领军人及其他股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科技团队核心成员应不少于3名,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管理经验,有较好合作基础;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且科技团队领军人直接持有其创办公司的股份;
(3)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比较成熟,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4)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申报的省级扶持资金支持额度;
(5)市(县、区)政府支持每个科技团队的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且已到账。
(二)申请B、C类升级的科技团队
符合条件的B、C类科技团队可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点击团队升级申报,填写继续扶持申报书并网上提交。
1. 申报对象:
2019省扶持资金到账且尚未兑现奖励和回购的B、C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 申报条件:
自2019省扶持资金到账起连续3个会计年度,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累计实际缴纳税额超过省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150%或年均营收达3000万元以上且年均增长率达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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