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仓市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时间补助及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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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仓市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时间补助及条件要求

时间:2021-10-12 11:32:43 阅读:237
对于申报太仓市科技副总项目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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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科技副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航空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人才。

(二)工作定位及主要职责

1、工作定位:以产学研合作为依托,面向我市企业设立技术副总或副总工程师兼职岗位,从国内一流高校院所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强化创新管理,提升创新能力。

2、主要职责:在推动合作研发项目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积极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帮助企业进一步拓宽产学研合作渠道、引进和培养技术创新人才、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完善企业技术研发体系。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在太仓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才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

3、申报人现工作高校院所的所属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4、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5、申报人、申报企业、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申报人应能积极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如: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推进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6、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市级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四)申报网址及时间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通过“太仓市双创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9月24日至10月23日。

(五)所需附件材料

1、推荐函

2、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

3、项目信息表

4、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

5、合作协议书(指企业、人才、人才派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

6、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证明材料;

7、企业营业执照(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六)支持措施

太仓市科技局按照一位科技人员5万元的标准给予获批企业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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