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处分(大学作弊处分能撤销吗)
干部被处分了。期满后如何辞退?
“惩罚是对我的警告,提醒我严格遵守纪律。被开除说明组织并没有完全否定我,这让我很感动。我也时不时督促我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努力。”近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副县长冯某在接到解除处罚决定后发表讲话。
近年来,在反腐高压的形势下,一批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到了不同的惩罚。仅2018年,国家纪检监察机关就进行了49.5万次轻处罚和机构调整,8.2万次重处罚和重大岗位调整。这些被处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处分期满后该怎么办?
期满后行政处分自动解除。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由监察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分”代替了原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在解除处分方面有了新的变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2018年4月发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号,是指期满后自动辞退的有关规定。第10条规定,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处分期间悔过,没有再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处分期满后自动撤职。处罚解除后,被处罚的公职人员将不再受原处罚的影响。因此,只要被处罚人能够真心悔过,改变过去,符合解除处分条件,行政处分期满即自动解除,无需另行履行解除处分程序。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JISC成立后,原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期满后,如何履行解除处分的程序。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根据作出处罚和批准决定的主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原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JISC可以直接作出解除处罚的决定;由原监察机关报同级政府作出的行政处分,不得报同级政府批准。JISC直接作出解除制裁的决定后,应当通知同级政府。比如文山州对原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含辞退),按照“老办法养老”的原则及时处理,就出现了冯接到辞退决定的现场。需要说明的是,JISC决定解除行政制裁后,应以JISC的名义通知同级政府,并附上解除行政制裁的决定和通知。
处分后,纪委监察的工作会完成吗?当然不是。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跟踪回访,肯定和关心真心认错、悔过自新,教育和帮助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改正错误,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断探索对被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让“倒下的干部”重新站起来,一些合格的干部甚至因为后续表现突出而得到提拔重用。比如江西省南昌县管委干部徐某某被降级。在组织的鼓励和帮助下,他克服了自卑,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负责任的社区改造项目成为南昌的亮点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原党委副书记张某某被党给予警告处分。县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改过不嫌晚。“被处分”是违反党纪国法后必须面对和承担的行为后果,但也要深刻认识到,处分是一种惩罚,是一种提醒,目的是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挽救生命。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警告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律和法律意识,及时收敛,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处分后,关键是要端正认识和态度,不要被负面情绪所困,影响自己未来的生活走向。只要我们有深刻的认识,坚决纠正错误,重新把精力投入到创业中,努力工作,未来还是可以期待的。纪律严明的干部不要背负沉重的思想负担退缩,要化压力为动力,变“错”为“有前途”,干一番事业,让人刮目相看。
来源|国家纪委网站
作者|段祥羽
编辑|李金军